常州女子"得罪"快递小哥 电话被以"小姐"名义群发 - 独家 - 法新网
常州女子"得罪"快递小哥 电话被以"小姐"名义群发
2019-04-23 18:35:57 来源:常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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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快递小哥因不满女客户投诉,将女客户手机号码发到两个微信群中,并污称女客户是卖淫女,导致该女客户每天遭到几十个电话骚扰。事后,这名快递小哥不仅被行政拘留,还被女客户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近日,这起名誉侵权纠纷在经开区法院横山桥派出法庭以调解结案。

  男子小余是某我市某快递公司的快递员。今年3月,小余在送快递的过程中,因暂时未能联系到客户黄女士,他将黄女士的一件快递投放在一个离黄女士家较远的取件点。后黄女士打电话给小余,要求他把快递送上门。而小余忙着送其他快递,并没有满足黄女士的要求。黄女士交涉无果后,把此事投诉到小余所在的快递公司总部。

  小余对此怀恨在心,对黄女士开始了电话轰炸。但黄女士对此并未理睬,只是把小余的电话拉黑。

  气愤之下,小余将黄女士的手机号码发到了两个微信群内(其中一个微信群有群员200余人),并污蔑黄女士是卖淫女。

  随后几天,黄女士每天都能接到十几个骚扰电话,数十人加她微信进行骚扰,于是黄女士报了警。

  警方很快找到了小余,小余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警方认为,小余的行为已经构成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并对小余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

  但这事没完,黄女士认为自己人格遭到巨大侮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要求小余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慰抚金。但双方一直难以达成一致意见,于是黄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余当面道歉并录音录像,同时赔偿精神慰抚金1万元。

  但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在庭外自行解决了这件事情,于是黄女士申请撤回了对小余的起诉。

  法官提醒:产生矛盾和争议后应当平心静气地予以解决,对于一些小矛盾应当互谅互让,而不应当采取过激的方式解决,否则对别人、对自己都是一种伤害。另外,网络并非法外之地,通过网络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故意泄露他人身份信息等均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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