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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综述
2019-06-13 17:41:38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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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业核查

  外业核查

  让我们关注这样的时间节点——

  2017年8月31日,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筹备领导小组成立;

  2017年12月24日,省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成立;

  2018年3月8-29日,完成《吉林省第三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编写;

  ……

  截至目前,全省60个县级成果内业调查工作已完成总工作量的88.49%、外业调查工作完成71.00%,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53.96%。截止到5月9日,长春市的榆树市、朝阳区,辽源市龙山区,吉林市丰满区、船营区5个县级成果已提交国家初检;长春市南关区、宽城区、绿园区,吉林市昌邑区、永吉县、桦甸市,通化市二道江区、东昌区,延边州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辽源市西安区,松原市乾安县、前郭县14个县级成果已报送省级核查。

  这就是我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这成果的取得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更是全体参与人员汗水与心血的结晶。

  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三次调查工作,多次组织召开重要会议进行工作部署和推进。我省于2017年末完成了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并于2019年1月24日,完成了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调整。

  全面梳理任务清单。自今年1月3日以来,省调查办先后召开多次重要会议,下发正式文件73件,传达工作要求、布置工作任务,全面理清各级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任务与职责。

  开展县级调研督导。今年1月21日至25日,省调查办成立了3个调研督导组,奔赴我省各地,开展全覆盖的专题调研督导。通过调研督导摸清了当时全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进度及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了个别市县对调查工作理解上的偏差,提升各地对三次调查工作的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推动全省国土调查工作加快开展。

  统一全省技术口径。我省根据国家最新技术文件内容,先后完成省级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省级核查方案的编写、论证、发布工作。面向一线生产需求,编制完成了《吉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县级作业手册》(征求意见版),为一线作业人员提供切实可操作的作业指南。召开县级调查成果技术路线研讨会,对县级第三次国土调查技术路线、工作方法、实操演示、技术难点与解决方案进行了演示解答,对市县实施方案进行报备审查,对技术设计书进行了严格把关审核。

  强化业务培训。省调查办多次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会议,由国家级、省级专家面向三次调查技术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并下发了详尽完整的技术指导资料,方便技术交流和路径统一。全省共举办各级培训30余场,培训技术人员5000余人次。建立顺畅的问题反馈渠道,随时掌握和解决地方在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建设吉林省第三次国土调查专家库,全省各相关行业的125名专家为三次调查工作保驾护航。

  加强质量控制。全省各地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质量第一”工作原则,严格贯彻“毫不动摇、寸步不让、虚报严惩、讲清原因”十六字方针,高质量推进各项调查工作,通过省级核查实战练兵,质量管控经验分享,检查工作前置,完善各级质量管控体系,检核提升省级核查准确率等工作,全方位、全流程提升我省调查成果质量。

  开展省政府督查工作。省调查办代表省政府,会同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赴地方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地方政府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拧紧了发条,为全面完成调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加强作业队伍管理。省调查办严格落实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执行国家三调办《关于加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质量管理保证调查数据真实性的通知》相关要求,对我省全部196个标段、82家中标单位进行了分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县级调查队伍与监理队伍重叠情况进行了及时处理,对3处县级调查队伍与省级核查队伍重叠情况进行督促整改,保证全省范围内县级调查及监理、市(州)级检查、省级核查工作独立开展、相互制约。对省级核查单位,先后两次发文要求其加强人员管理,提升核查技术水平,确保作业人数,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省级核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工作推进会议上的部署,对各地作业队伍,建立奖惩机制,与信用评价制度做好衔接,严重的将报送国家三调办列入全国诚信平台“黑名单”。通过周报机制掌握技术人员分布情况,对人员不足、人员交叉、甚至异地作业的及时预警,督促地方强化作业队伍管理,保障作业人员充足稳定。

  采取约谈等举措,鞭策后进地区。针对部分地区调查资金迟迟不落实,省调查办约谈了相关负责同志,保证调查资金得到及时落实;针对个别地区工作推进迟缓,省调查办约谈了当地调查办主任及相关人员。最近,又下发了《关于查找阻碍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的突出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各级调查办和调查单位的职责,鞭策后进地区推进调查工作。

  开展驻栈包保工作,帮扶拉动各地调查工作全面推进。我省于今年4月26日,启动全覆盖的驻栈包保工作,采取“省包保市、市包保县”的模式开展。省级核心技术指导组进驻9个市(州)的重点县(市、区)开展工作。同时,要求各市(州)委派业务骨干,对所辖县(市、区)进行驻栈包保,保证全省每个县级单元都有体制内驻栈包保人员,全面推进本市(州)三次调查工作。

  提升市级检查队伍业务水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为全面提升调查成果质量,省调查办将成果质量核查工作前置,充分发挥市级检查作用。省调查办委派省级技术专家进入市州,加强市级质检体系建设,采用“面对面”指导模式,帮助各市级检查队伍全面提升县级成果检查水平,筑牢省级核查防线。对人员压力较大的地区予以风险预警,督促地方强化监管,提前做好预案。准备好切实可行的省级工作预案,确保任何一个县级调查单元都不掉队。

  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省调查办高度重视省级核查力量建设工作,针对省级质量检查人员开展了多次大型培训,并通过对榆树市成果的逐图斑检查进行实战练兵,不断强化省级核查队伍技术力量。通过加强省级核查队伍管理,硬性约束核查人数,完善奖惩制度,全程监督检核,能力考核上岗,制定核查预案等方式保障省级核查能力。

  严格要求各市(州)完善检查机制,搭建好市(州)级检查体系,严格落实作业队自检,充分发挥市(州)级检查作用,积极主动、提早介入,全面核查所辖县(市、区)调查成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真实地进行整改,达到较好的区域质量管控效果。

  省调查办成立了质量监督检查组,将省级检查工作前置,省级核查队伍已深入实地进行质量把控,在调查工作中进行质量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路线偏移立即纠正。省级质量监督组将过程质量检查常态化,杜绝错误累积,影响成果质量,直至所有县级成果提交完成。

  针对我省湿地资源丰富,种类齐全,有较高的科研价值及生态环保价值。省调查办专门成立湿地调查指导组,按照省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精神,在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基础上,深入探索研究湿地调查标准制定,完善湿地生态状况的评估办法,对吉林省湿地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完成调查,只是这一重大项目的阶段性成果,而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这项成果,在我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社会稳定,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等方面,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因此,这场硬仗必须坚决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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