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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尚和其家人的苦恼向谁诉说
2021-04-26 13:12:59 来源:乡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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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淮北市53岁的高尚做梦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竞拍相邻县城《濉溪县振兴莱市场5号地块》后,在“转让股权和领取居间费”后,招来了一系列的烦恼并带来了牢狱之灾。令人不解的是,明明是一宗经济纠纷案,却被鼓捣成了诈骗案。更为离奇的是公安机关的笔录时间,竞然早于接案登记时间半年多,还没接案便准备好了笔录?公安机关的立案时间是2015年6月后,高尚向濉溪县检察院提起立案监督。濉溪县检察院在濉检控复字(2019)1号答复函中清楚明白的写到立案后,在未经省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侦查期超过了两年。2019年7月19日濉溪县公安局以高尚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2019年8月23日濉溪县检察院以高尚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批准逮捕,2019年10月23日向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在2019年11月23日和2020年2月7日两次退回县公安局补充侦查。期间并三易罪名,五改犯罪主题,以不同视觉角度改变补充证据链。濉溪县检察院于2020年5月6日,向濉溪县法院提起公诉,从2019年7月19日至今高尚一直被羁押在濉溪县看守所,至今己经八个多月,审理阶段违法羁押5个多月、审查起诉阶段超期15日。

  濉溪县人民法院在(2020)皖0621刑初129号判决书。数罪并罚累计决定执行高尚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沒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四百万元,责令高尚退赔淮北振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民币四千零七十五万四千九百二十元,并对个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图为居间协议和承诺书

  让我们来梳理一下高尚“犯罪”的“事实”。2010年10月9日,高尚的代理人,通过招牌挂方式,以起拍价1.994亿元,竞拍到坐落在县城《振兴菜市场5号地块》,并将此前缴纳的8000万元竞拍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按照濉溪县国土资源局要求:竞拍成功后,要成立公司和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随后便注册成立巜淮北振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普公司〉,并把竞买的土地放在振普公司名下,在交纳保证金时,高尚基本上是山穷水尽,按合同规定:占地90.5亩项目建设投资需约6亿元,他实在是拿不出更多资金,用于项目的后续运作,况且国有土地出让权门槛高、条框多,还是毛利出让,高尚顿感压力山大,从参与多方筹集资金和参加竞拍到注册振普公司,以及同国土部门签订出让合同,高尚每天往返奔波在规划、土地、拆迁、财政等政府部门,而且还要参与具体的拆迁事务,便想一转了之!

股权转让书和工商注册变更信息

  在成立振普公司后大约30天,高尚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居住在徐州的董现安和宋烈胜,经过多次察看现场和多轮反复榨商,占地90.5亩项目建设,最后定为按每亩130万元收取居间费,总价共1.1762亿元,随后在2010年12月15日,高尚的代理人和徐州人董现安、宋烈胜两人签订了《濉溪县振兴菜市场街5号地块居间协议》。

  2010年12月22日又签订了巜淮北振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振普公司《承诺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协议约定:董现安、宋烈胜两人,首笔支付转让款4200万元和缴纳2000万元出让金后,高尚的代理人将持有25%的股份转到董、宋两人名下,振普公司的证照、文件、印章等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时一起到场,缺一不可。并成立了财务室,

  巜居间协议》同时约定:高尚要为董、宋两人办好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45亩土地证手续;同时还要负责完成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剩下的居间费7562万亓,要等到拆迁完毕,农贸市场封顶后支付。

  《承诺书》承诺:根据2010年12月20一21日振普公司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本人承诺,待振普公司濉国挂(2010)130号地块项目投资达到总资25%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本人将持有的振普公司70%的股份转让给董现安、宋烈胜两人,股权转让的条件是归还承诺人己支付的土地出让金8000万元,从而也证明这笔资金是让与担保,

  所有的交接工作,遵照协议按部就班的有序向前推进,但是许多事的进展,也不是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国家出台了《拆迁条例》,规定:在工程拆迁时,必须把拆迁工作交给有资质的单位,绝不允许个人进入拆迁事务。随着国家政策的变化,高尚主动找到董、宋两人协商,并提出续签一个《补充协议》,剩下的居间费7562万元不要了,变更为政府回购款,归高尚所有,界外房屋的政府回购款高尚得20%,董、宋两人得80%,政府奖励款归高尚所有,以上税款各自承担。

  根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及时调整变更事项和支付方式,不仅没有使董、宋两人受到损失,反而使其两人不用再支付7562万元,调配好资金,也加快促进了拆迀进度,对双方来说这是一盘双赢的棋,然而,董、宋两人还出尔反尔,反复无常失去了做人的底线。

  韭菜和镰刀永远不会是一家人。“补充协议”签属前,政府已经拨付5000万元回购款和4500万元拆迁补助款,整个项目涉及拆迁户375户,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政府拔付5000万元回购款,相当于每平米建筑面积拔付1515元,而当时的建筑成本每平米是800元,安置375家拆迁户绰绰有余,当时董、宋两人签订巜补充协议》时,非常感激高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产生了恨意,以虚无漂渺的借口、证词、内外串通联手,做起了修理、敲打高尚的事情,并且一出手就是向死里整,濉溪县政府共拔付回购款1.2亿元,高尚交纳5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剩余7000万元回购款,按照巜补充协议》约定,归高尚所有,与巜居间协议》欠支付他7562万元相比高尚还少得562万元,因些高尚并没有因为巜补充协议》而获得额外利益,同时董、宋两人也不用再支付剩余7562万元居间转让费。

  高尚为什么要出借资金替董、宋两人缴纳土地出让金?

  他通过协调,以振普公司名义与政府签订了协议书,政府同意该公司,用1000万元分期滚动缴纳出让金,一方面是兑现优惠政策,争取更多的回购款,向前推进项目建设,另一方面拔付的回购款,按照《补充协议》归他所有,高尚才有借款缴纳出让金的动力。令高尚郁闷的是董、宋两人碗里的饭没吃完,嘴还没擦净,就往锅边靠。自己千辛万苦协调争取优惠政策补助的同时,也为董、宋两人缓解了资金压力,解了忧、排了难,减少了资金支处,非但不感恩,还虚构编织了一个坑,把高尚无情的推向深渊,让人情何以堪,高尚被戴上法律枷锁的同时,董、宋:两人何尝不是被戴上另一种械具,让人不得而知!2019年7月19曰,濉溪县公安局以高尚涉嫌诈骗罪对他刑事拘留,同年8月23日,因涉嫌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县检察院批准逮捕。

  董、宋两人干着让高尚砌墙,自己拆墙的行当,做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犹如在利益面前,人就变得不值钱,唯有钱才值钱。董、宋两个人做梦也没有算计到,高尚通过合情、合理、合法的渠道,协调又争取到7000万元的政策性资金补助支持,这让他俩眼红不己,寑食难安。用关系铺垫,靠金钱摆平,这是商界中一条不成文的规则,不知是谁留下的这句至理明言:靠金钱能摆平的事,那都不叫事,似乎也有一定的哲理。董、宋两人有钱了,现在也没有初到淮北客居的感觉,而是高忱无扰的做起了“主人”,把高尚这个当地人,就像捻死蚂蚁一样,让他裁了个大跟头,直挺挺的爬不起来!欠他许多的费用也想要烟消云散一了百了!

  2010年12月15日,高尚的代理人和董、宋两人签订了巜濉溪县振兴菜市场街5号地块居间协议》。

  2012年12月22日,又签订了巜淮北振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后,在2010年12月28日,又通过变更工商注册登记,董、宋两人成为振普公司实际的当家人,这个世界上难道还有自己的家,让别人指手划脚当家的道理。收购转让股权和同意投资,是两个概念,有着严格的区分,其目的是虚无两人振普公司当家人的身份,给高尚戴上一顶“振普公司的官帽”,方法幼稚、头脑单纯令人费解,以此类推高尚果真是振普公司实际经营管理人或者是总经理的话,现在大楼己经拔地而起,巨大的果实丰収在望,诱人的蛋糕展现在眼前,高尚如果说成真的话,我是振普公司的老板,董、宋两人不吓个半死才怪呢!

  所谓居间协议实为股权转让协议,居间协议上的“居间费”和店铺、住宅、结算权,实为共同股权转让费,高尚为30%隐形股权股东,居间转让费也是房地产行业规避减少麻烦风险的一般做法,并且形成一条不成文的规矩。

  常言道:民不告,官不究。因高尚不服濉溪县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上诉到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2021年4月19日,不知己是胜算在握,还是底气不足,还是达到了把高尚置与死地目的。这次开庭董、宋两人都没有到庭,也没有委托他人到庭。

  高尚和董、宋两人合作的“密月期”,也随着案子的进展和项目建设的进度成为过去,或许在不久的将来,人们谈论他们的所作所为的时候,有什么感受?商业有商业的规矩,黑的白不了、白的更红不了,商界的规则是亲兄弟明算账,何况还不是亲兄弟。这是一条千百年来不变的规待,事情演变发展到今天这个局面,双方没有赢家,做法实在是不高明,有损于商业道德和职业规则,难道无商不奸就是这个道理,还是本性使然,人们不得而知。但作为政法机关,违反程序、先定案后侦查、削足适履,未免不适时宜;把明显的经济纠纷案强扭为诈骗案,还判以重刑。高尚和他的家人希望淮北市中级法院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同时也期待政法系统的整顿能有一个真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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