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悚!广东陆丰惯犯陈勇强到底怎么弄死卓美英的? - 法治 - 法新网
惊悚!广东陆丰惯犯陈勇强到底怎么弄死卓美英的?
2022-09-26 14:48:17 来源:中国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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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美英死了!是死在陈勇强之手!

  陈勇强到底怎么弄死卓美英的?卓美英在刚入院的时候为什么会“七窍流血”?已经死了为啥还挂个氧气罩?陈勇强与卓美英的死有直接关系,但又是谁让他和本案撇清了嫌疑?陆丰市城东派出所又依据什么让犯罪嫌疑人陈勇强在4小时内自由的离开?城东派出所又为什么不给卓美英家属出示死亡尸检报告?法医为什么否认派出所出示卓美英刚到医院监控录像的截屏照片?。。。。。。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一起探究卓美英之死和陈勇强之恶!

  一、陈勇强与卓美英之死

  卓美英,54岁,系广东省陆丰市人,长期在陆丰市(县级市)贸易城市场做鱼档生意,2021年11月份期间与顾客陈勇强认识,在2022年2月11日案发之前,彼此仅为简单卖鱼和买鱼的顾客关系。

陈勇强照片

  2022年2月11晚上陈勇强多次微信电话邀请卓美英外出,当晚9:58分,卓美英上了陈勇强驾驶的牌号粤NTJ009小轿车,行驶至陈勇强开设的娱乐场所。该娱乐场所位于陆丰市城东镇。陈勇强陆丰市城东镇人,长期欺行霸市,多年前侵占了大量的集体土地,由于位置偏僻,将土地作为自己提供黄赌毒的娱乐场所。

陈勇强侵占集体土地供自己开设黄赌毒的娱乐场所

  2022年2月11晚上凌晨4:30左右,陈勇强到卓美英的住处告知卓美英的女儿:“卓美英在医院抢救,去医院交费”。家属马上赶往陆丰市人民医院,看到卓美英已经没有意识,脸上有淤青、血迹、伤口,鼻孔挂着氧气。家人缴纳医药费之后,卓美英即刻被送到ICU抢救,医院同时下了病危通知书,实际此时卓美英已经死亡。家属质问陈勇强为什么卓美英会死亡,陈勇强无言以对。卓美英的儿子卓颜哲意识到可能被害身亡立即拨打了110报警。

卓美英入院时的状态 将已死亡的卓美英插上氧气管

陈勇强驾驶的车辆和卓美英坐的位置后排(衣服有血迹)

  早上7:00左右,陆丰市城东派出所的民警赶到陆丰市人民医院,对在现场陈勇强进行调查,陈勇强自己交代:“于2月11日晚上23时左右与卓美英在车上发生性关系,然后在车上聊天,凌晨1点多卓美英突然昏迷不醒,为了唤醒她,采取了殴打其头部及用手撬开其嘴巴,后送到医院(有其录音为证)。”

  陈勇强陈述明确4层意思:1、卓美英确实是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发病的”;2、他与卓美英发生性关系;3、卓美英昏迷后,陈勇强对卓美英的头部、脸部进行殴打;4、对卓美英殴打抢救无效的情况下送到陆丰市人民医院。

  按照陈勇强的意思就是:夜里将卓美英带到自己开设的娱乐场所发生性行为后,卓美英突发脑出血,以殴打的方式抢救无效后送到医院之后卓美英死亡。根据车辆轨迹显示,案发地到医院最多15分钟的路程,除去以上十五分钟的时间,陈勇强对卓美英殴打治疗时间长达三个小时。

  他的陈述虽然看起很连贯,但是疑点重重:1、从晚上21:58到凌晨4:10分,这6个小时仅仅是发生性行为吗?从案发地点到医院才十五分钟路程,凌晨1点多卓美英突然昏迷不醒到送医院近三个小时,除了急救,还发生了什么?2、卓美英和陈勇强之间并无任何亲密关系,为什么会发生性关系?是不是采用暴力的方式强奸?3、卓美英54岁,没有任何疾病为什么会突然昏迷?3、对一个已经昏迷的人进行抢救,陈勇强为什么采用暴力殴打其头部、脸部时间达三个小时?这显然违背了基本的常识。

  更加让家属感觉到蹊跷的是,主管本案的警察,从医院监控录像截图出来的照片,让卓颜哲确认死者到底是不是他的母亲卓美英的时候,发现卓美英在入院的时候眼睛、口腔和额头均是血。如此大面积的出血,肯定是暴力殴打所致!侦查和审判案子除了法律和证据之外,更重要的是逻辑。甚至逻辑比证据更有说服力,毕竟证据可以通过造假、刑讯逼供、串供等手段获得,但是,逻辑是事实演变的内在动力。卓美英之死另有蹊跷?卓美英已死,所有的一切口供均来自陈勇强一个人,同时他作为本案的唯一利害关系人,且面对“杀人偿命”的重大刑事案件,他所说内容的真实性自然值得商榷。说的更直白一点为了逃避法律制裁,制造假的成分更高,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刑法规定单纯的口供不能定罪的根本原因。在杀人这样的刑事案件中,重证据轻口供这是基本要求。因此,现在能够让本案水落石出的唯一办法就是让逻辑和证据说话!而逻辑是卓美英和陈勇强并不熟悉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致其死亡;而证据只能是入院时的状况和死者的尸体。

  而在所有的证据中,当然物证最具有可信度!这一点作为专业的警察和司法人员不可能不知道!

  接着说警察介入本案的情况:

  2022年2月12上午,警察在给陈勇强做完笔录后称:“因由陈勇强所在村的村委干部提供担保”,陈勇强于当天上午11点之前就离开城东派出所。陈勇强从调查到离开派出所时间不足4小时,至今逍遥法外!如此大的“刑事案件”,作为派出所的警员能够在4个小时内做出决断吗?依据是什么?仅凭陈勇强的口供,派出所怎么就认定陈勇强无罪呢?一个村干部就能担保如此重大的“刑事案件”的走向?这些违背常识性的问题聚集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明显的结论:派出所故意让陈勇强逃避犯罪嫌疑,也为后期的司法鉴定的结果走向打下伏笔。

  二、卓美英死亡和司法介入

  卓美英爱人2016年去世之后,卓美英是家里的顶梁柱,以贩卖鱼养活未成家的孩子,面对如此突然的变故,尤其是面对卓美英入院时“七窍流血”的惨状,家人悲痛欲绝。

  而陈勇强在当地黑恶一霸,长期欺男霸女,殴打他人手段极为恶劣。全社会的人都知道,在娱乐场所打架斗殴更是常事,因此娱乐场所不是一般人能够开设的,但是由于陈勇强有亲戚在公安部门为其撑腰,总能逃避法律的制裁。2014年8月,在陆丰市龙山中学门口陈勇强殴打他人,致其左前额、左面颞颧颌部、左面眼眶部、右前额面眉部、右面眼眶部多处重伤;胸前及背胁部多处骨折,但当地公安不予处理,当地法院却以陈勇强尚未归案,应另案处理,让陈勇强逍遥法外。

  联想到卓美英入院时的“七窍流血”和陈勇强自己承认的“性行为”,“我父亲虽然去世多年,但是母亲一直是靠卖鱼勤俭持家的本分人,不可能去和陈勇强这样的流氓有勾搭,这次可能是以暴力的方式强奸导致我母亲的死亡,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卓颜哲哭着说

  在家属反复的要求下,3月10日,陆丰市公安局对卓美英的尸体进行尸检,结论为:因情绪激动引起脑血管瘤破裂出血死亡。家属根据法律规定委托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调查取证,陆丰市城东派出所拒绝出示卓美英死亡尸体鉴定报告。

  为此,家属不断向上级投诉要求立案处理,陆丰市公安局于2022年8月18日向家属出具陆公(信访)告字【2022】038号重告知书称: 根据有关规定已转城东派出所办理 。但城东派出所拒绝立案。

  陆丰市城东派出所就设在城东镇,陈勇强是城东镇人,又开设娱乐场所,不立案就不奇怪了,但是城东派出所未经侦查就作出“排除他杀”的结论。请问陆丰市城东派出所有这个权限吗??

城东派出所未经侦查作出排除他杀的结论

  三、卓美英之死疑点重重

  以上就是本案的全部过程,其实很简单,就是陈勇强深夜将卓美英带出去发生性关系并导致卓美英死亡!但是,问题关键是卓美英到底怎么死亡的?

  法医鉴定的初步结果认为卓美英死亡直接原因是血管瘤破裂,怎么解释卓美英入院时的“七窍出血”?我们咨询脑科医生认为“从面部出血的情况来看,这分明是受外力击打后出现临床情况,与血管瘤破裂出血没有关系,因为血管瘤破裂出血只能在颅内,不可能导致七窍出血的情况!”专业医生都认为卓美英的死亡太蹊跷了。家属要求立案侦查重新对死因进行鉴定,但是受到派出所的否定,又拒绝调取监控、调查相关事实,城东派出所对尸检报告至今不向家属出示,这不符合常理。不论是城东派出所的行为还是陆丰市公安局的法医鉴定理由都是明显违背基本的逻辑和刑法的基本条款,他们的这种行为背后就是在保护陈勇强的杀人行为!

  为什么会这样?

  2014年8月,陈勇强殴打他人并致其轻伤二级,但当地公安不予处理,当地法院却以陈勇强尚未归案,应另案处理,让陈勇强逍遥法外,就是最好的诠释!陈勇强的“保护伞”现在仍然巨大。

  其实,问题很简单,卓美英与陈勇强之间只是普通的顾客关系,依据陈勇强的流氓习性来说,强行与卓美英发生性关系的过程中一定伴随着暴力,暴力导致卓美英的死亡,这是符合逻辑的正常推理。

  陈勇强本人混迹于社会,能够开设娱乐场所肯定有保护伞。在保护伞的保护下,能够通过派出所和法医鉴定作假将“强奸+过失致人死亡”变成“脑血管瘤破裂”!不得不说,够狠!

  而这样做的背后是什么?除了利益和权钱交易之外,似乎找不到第二个解释了!

  “我就想知道,我们母亲入院时脸上七窍出血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派出所拒不提供尸检报告又不承认有医院监控视频?在这样的命案下,在案件尚未调查清楚的前提下,为什么陈勇强能够4小时内就能离开派出所?为什么村干部担保就可以离开?这里面的疑问点太多了!”卓颜哲愤怒的问到。

  城东及陆丰有关部门,您们该怎么回答卓颜哲的这些疑问呢?

  来源http://www.5law.cn/gongjianfasi/news/20229/202292614336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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