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能动检察赋能品质生活之城建设 - 法治 - 法新网
河北保定:能动检察赋能品质生活之城建设
2023-01-16 08:59:17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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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①涞水: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召开公开听证会。

  图②保定:主题活动成果展及观摩拉练活动走进高新区检察院,观摩团参观该院检察文化中心。

  图③顺平:推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开展网吧清查活动。

  图④安国:推动多部门对辖区早餐店食品安全问题走访调查。

  图⑤望都:检察干警进乡村,就野生动物保护开展普法宣传。

  图⑥定兴:检察官到包联企业走访调研。

  河北保定,地处京津冀协同发展中部核心功能区,是北京的“南大门”。保定市的高质量发展对于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能动履职赋能品质生活之城建设、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保定市检察机关责无旁贷。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2022年10月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赋予检察工作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保定市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只有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赢得各级党委、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才能为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庆品告诉记者。

  保定市检察机关以“党委中心工作就是检之所向”为出发点,自2021年10月份开展“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对标党委中心工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与时代同频共振、与党委同心同向、与人民群众同气相和。

  请进来走出去

  思想认识“提起来”

  主题活动启动以来,保定市检察机关邀请全市所有辖区21位县(市、区)委书记到所在地检察院宣讲《意见》精神,并立足辖区实际,从强化检察履职、树立共同执法司法理念、构建良性监督关系、形成共抓落实强大合力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推动地方党委关注《意见》落实,促进检察机关更好服务大局。

  将“书记请进来”的同时,保定市检察机关还坚持“检察长走出去”。保定市县两级院检察长纷纷走进党校深入解读《意见》精神,讲解人民检察制度发展历程、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等内容,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在宣讲、学习、讨论中,保定市检察机关深入思考党委中心大局是什么、要为中心大局做什么、能为中心大局做什么等问题。全市检察干警把服务中心大局作为检察工作永恒主题,自觉把检察工作“子系统”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大局“大盘子”中来谋划和推进,思想认识得以统一和提升。

  在此基础上,保定市检察院出台了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30余个配套文件,细化服务举措,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2022年以来,保定市检察机关集中向地方党委汇报服务大局工作举措,收获了一致肯定。“检察院工作有新起色,值得表扬,下一步要继续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精细化对接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在听取阜平县检察院汇报后,保定市委常委、阜平县委书记刘靖表示。

  有部署有行动

  创新工作“亮起来”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引领、服务保障作用,更加积极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做到“中央有号令、党委有部署、检察有行动”。

  全力服务创新型城市建设,保定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办案联系点,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监督活动,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72人,为创新者保驾护航。保定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还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和“万人助万企”行动,帮助河北建设集团等500余家企业解忧纾困1200余个。

  全力落实稳企业、稳就业、保民生要求,保定市检察院制定促进营商环境优化“35项措施”,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案件数全省排名第一,与市工商联等10部门共建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建立首批92名专家学者人才库。

  聚焦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环境。保定市检察院与市政协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公益保护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两部门开展公益保护协同监督工作建立保障机制。涞源县检察院与县政协“合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经验做法,得到河北省政协、保定市政协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涞源县检察院依托此项机制,针对政协委员反映的辽代“飞狐大钟”年久失修问题,协同县政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修复方案,由专家论证并付诸实施。

  开展水资源、水生态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重点巡查沿河湖及周边、特别是河流上游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情况,并开展城市水资源浪费和二次供水水质不达标、水源热泵供暖非法取用地下水、非法采砂取土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等小专项活动,监督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博野县检察院针对违法使用地下水源热泵井采用地下水取暖问题,组织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对12处违法违规取水井集中关停回填。

  比特色找差距

  监督成效“晒出来”

  自2022年11月起,为期两个半月的“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成果展暨观摩拉练活动拉开帷幕。活动采取现场观摩与集中点评相结合形式,党委书记评检察工作,检察长评亮点。一院一品,21个基层检察院特色亮点品牌先后精彩亮相,36项检察成果赢得各级领导点赞。

  涞源县检察院以“服务冰雪运动、服务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为主题,通过展板展示,党建活动室、刑事办案区、检察荣誉室参观,专题片汇报,青年干警讲心得等多种形式,展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成果;在竞秀区检察院,观摩团成员观看成果展板,参观党员活动中心、新媒体中心和荣誉室,感受该院特色成果;高新区检察院打造特色品牌“党建+特色先锋岗”,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展示了服务营商环境、数字赋能、不起诉普法教育等方面的检察成果。

  通过本次活动,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深受启发。他们纷纷表示,以前只局限于本地区开展检察工作,视野受限导致用发展眼光看问题的能力不足,通过这次实地观摩,开阔了视野,将会以此次观摩验收活动为契机,找出差距、铆足干劲、全力冲刺。

  “全市检察机关将始终如一交好助力高质量发展优异检察答卷,推动亮点工作成色更足、检察队伍能力更强、为民司法底色更暖,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京(北京)雄(雄安)保(保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王庆品表示。

  01 高碑店:追回400余万国有土地出让金

  “我们一定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征收工作,及时补缴土地出让金。”近日,高碑店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督促行政机关收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公益诉讼案件中,成功解决了某公司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的遗留问题,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427.37万元。

  该院在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发现白沟新城某房地产公司存在欠缴国有土地出让金情形。经查证,该公司于2014年以挂牌方式取得位于白沟镇一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0年由相关部门批准对该地块的居住用地容积率进行了调整。经相关机构鉴定,该公司应补缴土地出让金427.37万元。后白沟新城相关行政部门多次向该公司发函催缴,该公司一直未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

  “我们一直在想方设法解决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但公司眼下确实也存在很多实际困难,一时难以补缴到位。”该公司负责人在与检察官交流时表示。该院一方面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欠缴的出让金依法处理。另一方面,该院会同相关行政部门结合该公司现实情况及实际困难,深入研究相关政策规定,精准制定化解方案,最大限度集结各方力量对该公司筹集资金予以支持,解决该公司遇到的实际困难。

  与此同时,该院同相关行政部门一起,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释法说理,细致、耐心地讲解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讲明不履行补缴义务将会承担的法律责任。日前,检察官在回访中了解到,该公司负责人已及时筹集资金足额补缴所欠的国有土地出让金。

  02 易县:应用大数据技术精准识别司法救助对象

  “我们通过司法救助监督模型,将刑事案件被害人、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人数据库与全县残疾人、易返贫致贫户及其他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分别对比,共得出70余条重合线索,实现了对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近日,在保定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以新时代法律监督助力高质量发展”活动成果展示现场,易县检察院司法救助监督模型搭建与应用典型案例,赢得了观摩团成员的掌声。

  2021年5月16日,杨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与行人张某相撞,致张某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22年1月14日,法院以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因事故发生后杨某逃逸,张某的抢救费用都是亲友垫付的,张某的妻子王某因案返贫,生活陷入困境。

  “这条案件的线索就是运用司法救助监督模型得到的。随后,我们将张某姓名、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与乡村振兴局和医疗保障局提供的数据资源进行比对、碰撞,发现其生前系建档立卡脱贫户,刚刚脱贫,医保信息显示有大额支出。”办案检察官介绍。

  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及包村干部座谈,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前张某年迈的父母靠张某日常打零工维生,现其妻子王某一人独居,靠捡垃圾维生。2022年3月,易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某家中丧失主要劳动力,生活十分困难,急需救助。该院随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对王某救助1万元,同时促成王某所在镇、村为其安排了一份防火宣传公益岗的工作,使其有了稳定的经济来源。

  “我们依托数据赋能,打破部门之间数据壁垒,探索搭建司法救助监督模型,精准高效发现案件线索,帮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易县检察院检察长廖刚告诉记者。

  03 曲阳:“定制式”司法服务助企业脱困

  “我们一定依法依规把企业经营好,以后不再做违法的事情。”近日,某企业负责人来到曲阳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郑重承诺。

  2021年4月,公安机关将某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移送曲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该企业未办理经营项目审批手续便开始施工作业,导致所占林地植被及林业种植条件遭到破坏。

  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认为案发后涉案企业负责人认罪态度较好,积极恢复涉案地块植被,并积极补办林地相关审批手续。经请示上级检察院同意后,该院对该案启动涉案企业合规程序,联合县发改局、司法局等9个部门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同时选任法学教授、林业专家等专业人员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为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精准把脉。

  2021年10月,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涉案公司合规整改结果以及案件情况。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随后,检察官当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被不起诉人当场悔过,表示深刻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和社会危害性,今后一定做到依法合规经营。

  据悉,为努力做好涉案企业合规的“后半篇文章”,该院为涉案企业提供了“定制式”司法服务,全流程监督涉案企业完成合规整改。案件办结后,该院还积极携手保定市其他基层检察院举办线上分享交流会,加大互学互鉴、互帮互促力度。

  04 徐水:公益诉讼守护红色文物资源

  “我每年都会带孩子来烈士陵园祭拜,现在的陵园环境比以前好多了。”前不久,在保定市徐水区检察院开展的革命文物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中,一位带着孩子来祭拜英烈的父亲这样对检察官说。

  2021年5月,徐水区检察院在开展革命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沿村烈士陵园内出现倾倒垃圾污染环境、英烈设施被破坏毁损等违法情形,立即向负有保护管理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修缮英烈纪念设施以及维护沿村烈士陵园卫生环境工作。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清理周围垃圾,并修缮了陵园内部被损坏的设施。

  2022年2月,办案检察官发现,沿村烈士陵园门口再次出现有人倾倒垃圾的情况,于是使用无人机航拍技术全方位取证。同年4月,该院再次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从根本上治理反复侵害英烈权益的问题,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整改资金困难问题。资金到位后,沿村烈士陵园完成了全面整修。

  沿村陵园修复后,该院检察官携带无人机设备,对全区其余15家英烈设施进行全方位勘查取证,发现其中有6家英烈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4家英烈设施周围环境遭到破坏。该院启动跟进监督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继续依法履职。

  目前,相关单位已对10家英烈设施进行墙(碑)体修复和围栏重建,并对英烈设施周围环境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治。

  05 蠡县:错误结婚登记撤销,市民开启新生活

  “困扰我8年的烦心事解决了,以后我可以踏实过日子了。”新年伊始,被撤销结婚登记的李某开始谋划起新一年的生活。

  2014年,家住蠡县的李某经人介绍认识了广西的蒋某,在支付4.6万元彩礼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料几天后,蒋某便带着彩礼失踪了。李某意识到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与李某登记结婚的女子并不是蒋某本人,而是一名冒名顶替的女子。案发后,该女子一直未落网。

  2022年初,李某遇到相爱的伴侣打算办理结婚登记。因民政部门不撤销之前的婚姻登记,2022年7月,李某以蠡县民政局为被告向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地安国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其与蒋某的结婚登记。受案后,法院邀请蠡县检察院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为查清案件事实,承办检察官到李某家中了解案情,又从蠡县民政局调取了李某与蒋某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始档案材料,并与远在广西的蒋某本人取得了联系。检察机关综合审查后认为,李某与蒋某于2014年办理的结婚登记确系冒名顶替。

  2022年8月,蠡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听证会,受邀的听证员经过评议后认为,行政机关应该撤销李某错误的结婚登记。

  该院随后向蠡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李某与蒋某的结婚登记。蠡县民政局很快撤销了李某与蒋某的结婚登记。李某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日前,法院准予撤诉,该案至此得到实质性化解。

  06 满城:“华北纸都”重现生机

  “我们最近接到了一个大订单,多亏检察院邀请专家学者为我们出谋划策,让企业重现生机!”近日,一家纸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给保定市满城区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

  满城区是国内最大的生活用纸产业聚集地,素有“华北纸都”之称。陈某是当地产业园区一家生活用纸企业的负责人。2021年6月,陈某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捕。

  鉴于陈某系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犯罪数额不大,社会危险性较小,2021年6月,满城区检察院对陈某作出不批捕决定。2021年12月20日,陈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案件办结后,办案检察官在梳理案件时发现,近三年来,产业园区多家纸制品制造企业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反映出有关监管部门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2022年7月,该院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严格查处侵犯注册商标等违法行为,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作,定期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知识培训。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作出安排部署,对重点企业进行拉网式摸排检查,依法取缔了无照经营企业,将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报满城区检察院备案。

  2022年10月,该院又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召集172家企业参与满城区纸制品行业知识产权规范治理工作会议,邀请专家学者走进企业,与员工面对面交流,努力为企业解忧纾困,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培育自有品牌献计献策。

责编:szy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