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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
2021-01-20 10:47:52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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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0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发生巨大变化。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既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为适应新时代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精神,对2010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见》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据悉,《意见》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

  姜启波说,为深化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改革,厘清未成年人审判与刑事、家事审判的分工,《意见》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范围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

  “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以保证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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