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贿、私藏弹药等罪,云南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公诉 - 法治 - 法新网
涉嫌受贿、私藏弹药等罪,云南大理州公安局原副局长被公诉
2020-05-29 11:58:57 来源: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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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日前,云南省大理州公安局原保留正处级待遇干部、州公安局原副局长、交警支队长刘文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一案,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文章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文章在担任大理州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违反规定,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民用枪弹、私藏军用枪弹,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非法持有、私藏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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