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亲属账户是否违法?A股出借账户细则将出 监管已调研 - 证券 - 法新网
操作亲属账户是否违法?A股出借账户细则将出 监管已调研
2020-05-13 13:10:51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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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证券法》实施两月之际,其关于“单位和个人证券账户不得违规出借”的规定,突然引发市场强烈争议;日前更有报道称券商将从严监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账户炒股”的行为,被视为“导致B股大跌”的一个或然因素。

  券商中国记者采访京、沪多家券商相关人士获悉,一直以来,证券公司都在对多账户登录同一设备的行为进行监控,但并未据此做出冻结客户账户的操作(账户持有人出现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情况除外)。

  有券商首席信息官向券商中国记者表示,近期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误导的声音,监管的本意不是要控制投资者账户,而是账户里面是否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这位首席信息官透露,近期监管已经在进行小范围调研,即将就投资者账户管理出台具体制度,细化“出借账户”的定义,相信最终会综合大部分投资者的现实情况,给予一定的人性化考量。

  多账户共用登录设备被冻结?券商称并未如此绝对化操作

  5月12日,上证B股突然暴跌,全天大跌5.1%,多只个股跌停。

  有分析人士认为,部分原因是,目前B股账号大多是之前借用海外人士护照开户,受新《证券法》关于个人账号不得出借影响,市场担心这部分长线资金会撤离,故引发大跌。

  日前也有媒体报道,券商开始从严监控“出借或借用他人股票账号操作”的问题。甚至有券商向客户发布通知称,“凡同一手机,同一电脑mac地址,不得登录两个以上不同身份账户交易,超出将被系统自动预警冻结。”

  相关报道引发市场强烈争议,有网友表示,“我们家人共用一台电脑登录账户炒股,难道违法了吗?”

  

  有北方地区大型券商某营业部副总对记者表示,5月11日开始,他陆续接到一些客户咨询,主要是表达对借用别人账户炒股是否会受罚的担忧。

 

  券商中国记者咨询北京、上海多家券商(覆盖大、中、小型规模)合规人士以及营业部负责人,均被告知,一直以来,券商都在根据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对多个证券账户登录同一手机或MAC地址进行监控。

  就券商中国记者了解的情况,受访券商均未因此做出冻结客户账户的具体操作(账户持有人出现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情况除外)。

  此外,记者亦向上述报道中提到的向客户发布“预警冻结”通知的券商进行核实,该券商向记者回复为,并未从公司层面下发过类似通知,具体情况有待进一步确认。

  券商建议适度管理,进行适度的人性化考量

  修订后的《证券法》从3月1日正式实施,对违反证券账户实名制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比如,此次修订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出借/借用”证券账户的行为处罚金额从最高罚款三十万元提升为五十万元。

  

  具体而言,新《证券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实,监管层多年前就开始强调证券账户实名制,要求证券账户持有人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原则是“谁开户谁使用”,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来买卖证券。

  在现实操作中,多个账户在同一时段通过同一手机或者MAC地址登录操作,都被视为违背账户实名制要求。因此,亲属之间代为操作是否属于“借用”,是否违背法规要求,成为市场最关注的话题。

  有中型券商合规总监对券商中国记者表示,监管对任何一种现象管得过严或者过松都不合适,就股民出借账户而言,可以适度地进行监管,比如可以加强对同一IP地址下单数量特别大的多账户进行重点监控,但若同一个mac地址登录两个以上账户就算违规,或许需要进一步探讨。

  九州证券合规总监陈美兴对记者表示,新《证券法》修订之后,加大了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要求,但是市场不宜对个别条款进行过度解读,监管不会打压市场,只会引导市场更加合理。主观上没有在回避监管、从事违法违规的投资行为,普遍会受到法律保护。

  陈美兴表示,正常股民(非证券从业人员)操作亲属证券账户,主观意愿是为了多分几个账户增大打新中签的概率,并非出于回避监管规定,这种技术上的处理,需要综合考量;也有部分资金量较大的家族或财团,将上亿资金分开几十个账户,由一个人统一管理,进行集中买入卖出,这种情况也同样需要人性化考虑。

  监管已进行小范围调研,将就“出借账户”进行细化规定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指出,借用他人账户炒股的危害主要在于,有些人利用其他人的股票账户来逃避监管,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因此新《证券法》将借名炒股纳入监管范围。但是,该条款也不能矫枉过正。

  在实际生活中,亲属、朋友、同事之间基于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代为炒股的情况也比较常见,是不是都算违法的借名炒股行为呢?臧小丽认为,法律上不能一概而论,就夫妻而言,炒股的钱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使用另一方的账户炒股不算是“出借”账户;亲友之间代为炒股,盈亏自负,也谈不上“出借账户”。不过,何为“违法借用他人账户”,有待监管部门出台具体细则。

  有券商首席信息官向记者表示,近期监管已在进行小范围的调研,准备就投资者账户出台一些具体的规定,比如对“出借”的定义进行细化,相信最终会遵循大部分投资者的现实情况,给予一定的人性化考量。

  上述首席信息官进一步表示,最近市场上出现了一些误导的声音,大家应该明白,监管的本意不是要控制个人证券账户,而是账户里面是否涉嫌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基于这个出发点,监管在认定出借行为时,核心考量因素在于账户的资产、受益人、账户的流动以及最后造成的社会影响等。

责编:bj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