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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阳一村主任超建住宅 三年前就查处至今没拆
2019-12-03 10:56:31 来源:文明视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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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浙江省三改一拆政策开展的如火如荼,一把尺子量到底。然而,东阳市歌山镇一村长公然藐视违反建房政策,超面积建设住宅,非法侵占基本农田1.5亩做自己的后花园,是谁给他如此大的权利?

      日前,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双村村村民反映,村长胡伟钢带头搞违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通过少批多占,违规超大面积建房和地下车库,给当地村民带来了恶劣影响。当地村民曾多次反映至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至今却没彻底拆除,导致有些村民都跃跃欲试搞违建。

图:搭架子4间部分就是村长胡伟钢的少批多占违建房,停建三年后目前正在整体装修。

      知情群众告诉记者,这四间三层住房是村长胡伟钢于2015年3月在耕地里动工修建的,当初在建房过程中被市相关部门拆除部分后被迫停建3年。在当地,所有村民都知道,胡伟钢修房占用的耕地是一片种植蔬菜上等耕地,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以内。歌山镇政府有关部门在接到群众反映后,也曾进行过调查。但事情过去三年多了,胡伟钢少批多占面积部分不但没有彻底拆除,反而日前在房屋北面修筑后花园。为此,村民们纷纷质疑歌山镇政府及土管部门对此事监管不力。

图:根据村镇建设定位记录平面图显示,村长胡伟钢建房存在少批多占。

图:位于村长胡伟钢房屋北面,挖机正在作业修建小山坡作为自家后花园。

      “村长胡伟钢2015年国土审批108平方米,同年3月动工实际建筑面积157.3平方米,村民向相关部门反映多次后5月13日东阳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49平方米,但至今南面占地20余平方米没有拆除,地下室车库审批36平方米,但实际地下140平方米。”知情人无奈地告诉记者,甚至还在屋后基本农田1.5亩擅自填成小山坡作为自家后花园。

      资料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农村基本农田上盖房子属于占用耕地的违章建筑,属于违法行为:(1)农村村民擅自占用耕地建房,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农村村民占用基本农田建房,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村长胡伟钢三间4层的老房子,家里仅4人却造两幢7间房,村民敢怒不敢言。

      为了完善我国农村土地、宅基地管理,近几年来,国务院及国土资源部出台一系列事关农民土地权益的新政:新的土地政策深化了农村土地管理和土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民更多的产权。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同时,为促进土地流转、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农村基本制度建设,建立更加规范的耕地保护制度,真正做到像大熊猫一样保护好耕地。为了粮食安全、人民安康,国家对土地十分重视和珍爱,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来加强对土地的管理、耕地的保护,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都有较详细的禁止性规定。

图:位于歌山镇独山村老年活动中心西边分包到户的基本农田,被村长胡伟钢平整毁坏正准备建房。

      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保证,是农业发展和农业现代化的根基和命脉,是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基石,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民土地财产权益的实现,关系到“三农”工作与国家长治久安。可以预见,今后我国的土地政策依然会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但是,我们看到,由于农村土地需求旺盛,监督管理薄弱,农村违法建设问题仍然悬而未决,甚至还在蔓延。

      当前在如此严格的法律面前,作为东阳市歌山镇双村村一村之长胡伟钢竟然可以公然藐视法律的尊严?是否职能部门面对村干部违建存在选择性执法?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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